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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籍公民:有效加拿大护照,必须至少6个月有效,至少含有2页空白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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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加拿大籍公民申请签证,须出示有效护照,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证--“枫叶卡”或工作、学习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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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近期彩色白底背景照片(大小48mm*33mm,必须在六个月之内拍摄)。在多伦多,万锦,温哥华办事处均提供照相服务。在家自行拍摄的或商场快照将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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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签证申请表一份,有中文姓名必须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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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次或两次访问签证者,请提供国内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各类交易会请柬(原件或复印件);国有、集体、合资、独资或私人公司,以及教育、文化、科研单位、会议主办单位的邀请函(原件或传真件)。邀请函必须有公司抬头,签名及盖章,并且写明所申请的签证入境次数。邀请函样本请点击此处(business
invitation letter sample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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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访问签证申请人须出示中国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注明可颁发不超过1年的多次访问签证;曾经持有多次访问签证无不良记录者(需提供来自中国的邀请函);在华有投资者,提供注明申请人
姓名的中国《营业执照》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申请人);在华合法注册公司的国外母公司管理人员,出示在华公司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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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为中国公民、加入加拿大国籍后第一次持加拿大护照或持新换发的加拿大护照申请中国签证的华人,请一并出示本人原中国护照或有中国签证记录的旧加拿大护照
及以往签证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旧加拿大护照姓名资料页和中国签证)。如果申请人已经移民加拿大超过20年,需递交公民卡或原始入籍证明。
如申请人提供的新旧护照姓名拼写有出入,须提供加拿大有关部门(ONTAORIO
SERVICES, MANITOBA VITAL STATISTICS AGENCY, ETC)出具的改名文件。
原为香港,澳门,台湾公民,如第一次申请,须一并出示本人原护照或有中国签证记录的旧加拿大护照及以往签证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旧加拿大护照姓名资料页和中国签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出生证明也可替代。如果申请人已经移民加拿大超过20年,需递交公民卡或原始入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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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国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首次申请签证,还需提供该儿童的出生证明,以及孩子出生时,其父母任何一方所持的外国护照,或中国护照和外国永久居民身份证,如加拿大“枫叶卡”或移民纸。出生证明指的是含有该儿童父母详细信息的长纸。如果父亲或母亲现已持有加拿大护照,请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正本和影印本,以及父亲或母亲的加拿大护照正本和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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